律师回答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费用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交的是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的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这些费用,最终由法院根据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和过错等情况,判决由一方承担或由双方来共同分担。其次,除了诉讼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评估鉴定费、保全费,也会根据涉及财产的多少来确定,先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法官根据案件判决结果来由一方或双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