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上海市政府1993年第33号令发布的《上海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规定,上海小区停车计费标准:1、以六级地段的六等停车场为停车收费基价:小型车1元/小时,大型车2元/小时,特大型车3元/小时,特种车4元/小时。2、地域级差和停车场(库)等级差别的加成计算方法:收费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地域差每上一级,每小时加收1元。收费停车场(库)的等级差别每上一等,每小时加收1元。收费停车场(库)经营者执行上述收费标准时,允许下浮。外商投资性质的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由企业自订。企业自订的收费标准和浮动的具体幅度需报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和所在地物价局(委)备案,并至少保持一年的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按签订的合同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