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怎么走

2020年07月18日0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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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主要经历破产宣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价,清偿这四个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