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可以改姓吗?

2020年07月18日04: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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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2018年《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时,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需改名有以下步骤:一,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十周岁,还需要争取小孩本人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周岁,也需要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第二,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派出所,当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户政部门办理。三,户籍办理机构需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予孩子变更姓名,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更改姓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也不会办理手续的,如果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姓名变更所需要负的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控告变更名方的机构,也就是需户籍办理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