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管[2012]61号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任丘热电厂2×350mw供热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任电〔2012〕66号)收悉。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你公司2台3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415元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发布文号: 冀价管[2012]61号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任丘热电厂2×350mw供热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任电〔2012〕66号)收悉。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你公司2台3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415元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