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0年07月14日1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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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针对以上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年功工资六大部分组成的。而这些工资都包含在《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范围内。所以,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使自己的工资由自己保管,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