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吨/年矿井及配套选煤厂项目职业病

2020年07月19日09: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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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09]1207号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吨/年矿井及配套选煤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请示》(伊泰京粤发〔2009〕197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吨/年矿井及配套选煤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复。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