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广州通宝软件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2020年07月14日18: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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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0]23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2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广东省广州通宝软件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