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37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29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王光良,于2008年9月12日到宁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37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29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王光良,于2008年9月12日到宁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