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4: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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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经信中小技术[2011]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谢日华,电话:020-83133319,传真:020-83135851邮箱:xierh@gdei.gov.cn)

2011年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及2011年全省经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为主线,按照“优环境,促创新,提素质,建队伍”的思路,着力打造“两大体系”--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助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成为我省经济内生增长的支撑力量,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1. 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搭建政银担企合作平台。联合银行机构、各地政府,办好第四届成长型民营企业投融资峰会、民营企业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研讨会、政银担企融资合作洽谈活动、融资服务推介会、股权融资活动和投融资论坛等系列融资服务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实现银担企对接。以大活动为带动,加快各地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步伐。

2. 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根据粤发〔2010〕16号文件精神,支持各地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出台《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办法》,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树立标兵,推广先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现状的调研。

3. 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扶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和国家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加强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开展信用担保机构征信评级工作,做好信用担保机构统计工作。举办第三期广东省信用担保行业总裁研修班,提升信用担保机构中高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出版广东省担保行业信息刊物,打造全省信用担保行业信息平台。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中小企业新型融资产品和服务。

4. 加强对外交流和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办好沃特金融广东峰会,全面推进各项对外交流合作,帮助中小企业海外上市融资。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组织一批民营企业投融资对外合作项目,做好培训服务。利用粤财控股旗下多个金融工具优势,发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协同效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5. 争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有突破。联合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等银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鼓励各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与银行开展合作,发动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

二、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

6. 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根据粤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的示范团队和服务支撑体系。

7. 推进省市共同实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示范典型,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快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8. 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组织实施一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以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专、精、新、特”技术和产品。

9. 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产业转移园区、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园区,与大企业开展配套服务,拉长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利用中博会、山洽会等展会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加强交流合作。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10.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深入开展部门合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认真做好2011年国家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已下达项目的监管工作。

11. 认真做好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放大作用,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