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把我厂房里设备卖了怎么办

2020年07月09日0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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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如果是强制执行的那就是应该的,如果是原告私自卖的那么目前一般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4条、第5条的规定:“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也就是说,在拍卖前法院要通知原告选择评估机构。此外,该司法解释第7条还规定,拍卖机构也是由原、被告协商并经法院审查确定。
综上,法院进行房产拍卖前必须要事先通知原被告双方。原被告应当参与评估机构及拍卖机构的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4条、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