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设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实施意见

2020年07月23日10: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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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学组[2008]3号
厅直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厅第一阶段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阶段总体要求
本阶段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抓实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观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重要环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把握,明确推动安徽大建设的任务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加快发展的思想观念,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切实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安徽省建设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办公室下设材料组、综合组、宣传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带头示范、分工协调、督促检查等具体责任,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作专题辅导、带头参加大讨论、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等,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出表率,推动厅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三、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培训。(1)安排3次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汇编》,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3)全体党员在活动期间,以支部为单位,坚持每周二、五下午安排2次学习研讨,并确保集中学习不少于20个学时。(4)学习期间,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5)在全厅党员中组织1次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考试、1次全厅系统参加的知识竞赛、1次优秀学习论文评选活动。(6)拟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辅导1次;(7)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活动。
(二)调查研究。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多元化筹措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新探索、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建设科技节能创新、安徽城镇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对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确定一批调研课题,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开展调研,集中力量梳理建设事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形成专题报告。尤其是要高质量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专题调研课题(10月底完成)。调研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将调研成果统一汇编成册,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进行学习调研成果交流。
为提高调研质量和为“分析检查阶段”打下基础,要利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为基层服务等措施,力求取得实效。(1)厅党组邀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建设系统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2)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厅机关设置意见箱,在建设厅网站上设置网络信箱,组织服务对象代表评议,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3)每个单位、处室要至少为服务对象解决1个具体问题,提1条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三)围绕科学发展观进行思想解放讨论。在学习调研过程中,全厅党员干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突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主题,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着力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四、总结上报
对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研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并将课题调研成果汇总一并上报省委指导检查组。
五、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明确时间安排。本阶段时间安排2个月左右。每个党员干部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学时,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次。
(二)开展为民活动。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结合实际,找准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开展为民助民安民活动,并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开始就让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三)落实督查把关。厅直各单位和机关党的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对敷衍应付、走过场的,要责令进行“补课”。指导检查组了解掌握厅直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进展情况;对全厅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过程指导检查;了解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必须按计划、按时间保质保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并接受厅指导检查组的指导检查。指导检查组要对厅直单位活动每个阶段过程进行小结。
(四)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简报、墙报、厅网站等,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好观点、好思路、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
(五)注重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沟通,各处室和厅直单位要有一名联络信息员将工作进展、讨论成果及时报送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厅本阶段的工作方案、规定要求、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报送省委指导检查组。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初步成效和建议意见,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形成简报上报和下发,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省建设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观活动第一阶段具体安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