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09]1401号
黎彩霞、卢剑锋:
你们提交的关于东莞市广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东莞市广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黎彩霞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卢剑锋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东莞市南城区新基大道商业街A8幢新基大厦五楼503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刘永辉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09]1401号
黎彩霞、卢剑锋:
你们提交的关于东莞市广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东莞市广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黎彩霞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卢剑锋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东莞市南城区新基大道商业街A8幢新基大厦五楼503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刘永辉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