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司办[2011]22号
各省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机电运输隐患引发的煤矿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定于10月份在京举办一期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及标准;
2.压风、排水、采掘与通风机械安全;
3.供电安全与保护;
4.煤矿安全生产监控;
5.提升、运输安全;
6.机电运输隐患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煤矿企业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和煤矿分管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8日-21日。10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交流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2.请各省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按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
3.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张中来;联系电话:010-6446406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联系人:胡欣;联系电话:010-62339186、13683393117;传真:010-82389393;电子信箱:cjzb@cumtb.edu.cn。
附件:《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
说明:请准确填写每项信息,不要空项;本表可复制。
发布文号: 煤安监司办[2011]22号
各省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机电运输隐患引发的煤矿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定于10月份在京举办一期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及标准;
2.压风、排水、采掘与通风机械安全;
3.供电安全与保护;
4.煤矿安全生产监控;
5.提升、运输安全;
6.机电运输隐患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煤矿企业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和煤矿分管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8日-21日。10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交流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2.请各省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按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
3.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张中来;联系电话:010-6446406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联系人:胡欣;联系电话:010-62339186、13683393117;传真:010-82389393;电子信箱:cjzb@cumtb.edu.cn。
附件:《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 务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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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准确填写每项信息,不要空项;本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