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部署的通知》的通

2020年07月22日09: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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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9]2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的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部署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9]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部署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依法整治乱建坟墓回潮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7月9日转发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9]11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从目前情况看,这项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存在畏难情绪和应付倾向。经省政府研究,现就认真落实省政府部署,切实抓好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意见》精神,切实把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过问,进行动员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主动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乱建坟墓严重、工作难度大的地方,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执法力量,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协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国土资源、林业、交通、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干部带头,突破治理难点。据调查,违规乱建的坟墓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公职人员或其近亲属所建。这不仅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也是当地群众等待观望的焦点。各地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办丧、建墓行为的监督管理,把整治干部违规建坟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已在“三沿五区”修建坟墓的,要自觉限期迁坟或平坟;近亲属违规建坟的,要主动做好教育说服工作,动员其纠正违规行为。对顶风违规乱建坟墓或拒不执行清坟要求的国家公职人员,要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三、加大督查力度,促进责任落实。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现已进入实质性环节,即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全面整治”,各项措施落实的情况直接影响到专项治理的效果。各设区市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根据《意见》所确定的目标进度,及时解决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的指导,采取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的方式,推进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落实。11月上中旬,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第二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把乱建坟墓问题严重、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作为督查重点,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