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械[2005]126号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械[2005]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归口单位: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现发布YY 0290.2-1997 《人工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其测试方法》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本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YY 0290.2-1997 《人工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其测试方法》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