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和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计划于2005年5月举行。届时,我部将与斯方科技主管部门回顾并总结自上次会议以来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确定2006-2007年中国与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新一批项目清单。
请各项目执行单位对本单位所承担的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作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我司。所有欲列入新一届例会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以供专家评审,并请注明为执行项目所需出访和接待的人次及天数。中方申请单位须经由主管部门(各部委国际合作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合作局,农科院国发局等)报我司。由于新项目必须由合作双方同时申报,请中方项目单位商外方合作伙伴同时申报其国家科技主管部门。新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4月1日。相关信息可查阅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孙键
电话:010-58881373
传真:010-58881374,58881304
电邮:sunj@mail.most.gov.cn
附件:项目建议书(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和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计划于2005年5月举行。届时,我部将与斯方科技主管部门回顾并总结自上次会议以来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确定2006-2007年中国与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新一批项目清单。
请各项目执行单位对本单位所承担的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作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我司。所有欲列入新一届例会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以供专家评审,并请注明为执行项目所需出访和接待的人次及天数。中方申请单位须经由主管部门(各部委国际合作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合作局,农科院国发局等)报我司。由于新项目必须由合作双方同时申报,请中方项目单位商外方合作伙伴同时申报其国家科技主管部门。新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4月1日。相关信息可查阅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孙键
电话:010-58881373
传真:010-58881374,58881304
电邮:sunj@mail.most.gov.cn
附件:项目建议书(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