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4]7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边防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对我省边防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央军委关于中朝边境恢复以军队为主的防务管理体制要求,决定将设置在辽宁公安边防总队的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到省政府办公厅,对外挂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省边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省委、省政府、国家边防委员会和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边防工作方针、政策和赋予的任务,领导和管理全省的边防工作。
1.根据边防工作的需要,组织研究制定全省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组织对全省边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国家边防委员会和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3.指导沿海、沿边各市边防委员会的工作,协调驻辽中直机构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边防工作。
4.制订全省边防、海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上报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和国家边防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
5.完成省委、省政府、国家边防委员会和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在省边防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承办具体事务和处理日常工作。
三、参照国家边防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对省边防委员会成员和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作如下调整:
主任:
闫丰 副省长
副主任:
成刚 省政府副秘书长
闫庆文: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挺进:省军区副司令员
委员:周连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仲跻权: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佟钟时:省民委主任
刘守军:省安全厅副厅长
陈雍:省监察厅副厅长
何明清: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殿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玉焯:省交通厅厅长
李东科:省信息产业厅助理巡视员
王凤奎:省水利厅副厅
金连成:省林业厅副厅长
杨宝瑞: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张贵新: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孙培山:省国税局纪检组长
赵振芳:省地税局副局长
朱京海:省环保局副局长
许波:省广电局副局长
屈光生:省工商局副局长孙大刚:省外办副主任
曲壮志:省旅游局副局长
林志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吴启富: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孙庆发:大连海关副关长
吴东权:沈阳海关副关长
王潍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田力: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邵振翔:省公安边防总队政委
成刚同志兼任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沿海、沿边各市可参照省边防委管理体制,调整和建立相应的边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4]7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边防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对我省边防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央军委关于中朝边境恢复以军队为主的防务管理体制要求,决定将设置在辽宁公安边防总队的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到省政府办公厅,对外挂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省边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省委、省政府、国家边防委员会和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边防工作方针、政策和赋予的任务,领导和管理全省的边防工作。
1.根据边防工作的需要,组织研究制定全省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组织对全省边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国家边防委员会和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3.指导沿海、沿边各市边防委员会的工作,协调驻辽中直机构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边防工作。
4.制订全省边防、海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上报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和国家边防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
5.完成省委、省政府、国家边防委员会和沈阳军区边防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在省边防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承办具体事务和处理日常工作。
三、参照国家边防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对省边防委员会成员和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作如下调整:
主任:
闫丰 副省长
副主任:
成刚 省政府副秘书长
闫庆文: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挺进:省军区副司令员
委员:周连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仲跻权: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佟钟时:省民委主任
刘守军:省安全厅副厅长
陈雍:省监察厅副厅长
何明清: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殿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玉焯:省交通厅厅长
李东科:省信息产业厅助理巡视员
王凤奎:省水利厅副厅
金连成:省林业厅副厅长
杨宝瑞: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张贵新: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孙培山:省国税局纪检组长
赵振芳:省地税局副局长
朱京海:省环保局副局长
许波:省广电局副局长
屈光生:省工商局副局长孙大刚:省外办副主任
曲壮志:省旅游局副局长
林志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吴启富: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孙庆发:大连海关副关长
吴东权:沈阳海关副关长
王潍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田力: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邵振翔:省公安边防总队政委
成刚同志兼任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沿海、沿边各市可参照省边防委管理体制,调整和建立相应的边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