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2021年01月15日17: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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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2)买卖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