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是多少

2023年03月22日17: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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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具体为: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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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