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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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