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车并不会被强制性要求报废。我国目前的汽车报废规定中,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限制,对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非营运载客汽车也是采用引导报废的方式;而现在很多国三车根本就没有开够60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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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