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是人为损坏造成下水主管道漏水,需自行维修;
2、如果说是楼上住户的原因导致漏水,楼上住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是自然损坏,且下水主管道未过质保期,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下水主管道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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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