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5月9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
电话:010-82262610 e-mail:chenwl@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电话:010-82262930 e-mail:huhx@sac.gov.cn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5月9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
电话:010-82262610 e-mail:chenwl@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电话:010-82262930 e-mail:huhx@sac.gov.cn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拟筹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 | 拟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领域 | 拟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 | 拟负责筹建单位 | 拟负责业务指导单位 |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 标准委联系部门 |
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伴侣动物养殖方面标准化,包括:品种、种质及品系鉴定、繁育、饲养与管理、养殖环境、养殖设施等;伴侣动物防疫、诊疗标准化;伴侣动物寄养、训导等服务方面标准化;伴侣动物交易规范等经营标准化。 | 无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农业部 | 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 | 农业食品标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