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8:00;办理材料: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等都是依据不同的法律条文,外资企业属于特殊规定的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法人。其变更登记与内资企业也有所不同,本文将为您介绍外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
对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外资名称核准的相关内容);
6、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