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彭水府发[2008]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七月六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和国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遏制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加强源头监控,严格综合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建平安彭水,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以排查隐患为抓手,以整治隐患为重点,以狠抓落实为关键,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行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目标”,严格控制一次性死亡3人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实现社会平安稳定。
三、工作重点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中小学校、民爆物资、烟花爆竹、农机及病险水库、铁路、旅游、电力、森林防火、特种设备、地质灾害、食品药品、剧毒鼠药、建筑、工业企业及建材等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县“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从2008年6月27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隐患排查(6月27日―7月15日)、隐患治理(7月16日―8月6日)、安全攻坚(8月7日―9月30日)、安全决战(10月1日―10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安排,制定“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关爱生命”大宣传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大力宣传“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对百日大会战各阶段的工作部署等,为全县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二是开展专题新闻报道,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的工作动态,特别是相关部门在开展煤矿安全、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建设安全、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企业及电力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的情况。三是深入采访,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挖掘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五是深入宣传“关爱生命”大宣传、重大隐患大排查、突出问题大调研、重点领域大整治、安生生产大服务、重点工作大督查等“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推进措施实施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二)开展重大隐患大排查
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烟花爆竹、地质灾害、工业企业及建材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及时治理,治理难度较大或者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实行县、乡“两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对治理不到位或治理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关闭取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已治理和限期治理隐患数量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分行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管理的数据化。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三)开展突出问题大调研
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大调研活动,将其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落实到人头,专题研究解决方案,牵头整改落实到位,以此通过调研来全面、及时、准确地发现和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经验,为“四大战役”的顺利实施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确保 “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完满成功。
(四)开展重点领域大整治
在前一阶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1.煤矿安全大整治。由县煤炭局牵头,国土、公安、安监及各产煤乡镇等配合,狠抓煤矿整顿关闭、水害防治、瓦斯治理和顶板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整治年”为契机,强化企业安全主体意识,落实煤矿业主、矿长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亲抓亲管安全生产的责任,充分发挥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的作用,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治理,坚决按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未治理、不生产”的要求,建立、完善煤矿安全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做好煤矿安全发展。
2.烟花爆竹安全大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检查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组织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作坊、非法运销烟花爆竹的窝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黑户”。
3.非煤矿山安全大整治。由县安监局、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各乡镇配合。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强制开展井工矿机械通风,实行中深孔爆破。三是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下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危化品安全大整治。由县商委、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一是要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严格监控。二是对全县所有加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止营业。对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气)站,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
5.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县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提前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和国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点时段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客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客运安全有序。二是由交通部门牵头,县交警大队、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危险路段,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逐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大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畅通。三是县交通运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加强客运车站的“三危品”检查,客运车辆运行安全宣传知识播放、发车前安全员面对面宣传以及公交车的专人跟车监督管理,严格车站、车辆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四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警力,以国道、省道和旅游路线为重点,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等违章行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强化服务,严管重罚,特别要加强暴雨、高温、浓雾天气的路面监控,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各乡镇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不留安全监管空白,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铁路沿线乡镇要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加强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落实护路联防责任。五是由公安部门牵头,安监、交通、农机、经贸、工商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对“三无”车辆进行坚决打击和取缔。六是工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对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彻底清理和打击,全面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
6.水上交通安全大整治。由县交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船乡镇配合,以乌江、郁江流域的28个客渡口和乌江彭水电站库区航道为重点,继续深化防撞桥、防泄漏和采砂船超载专项整治,加强渡口、码头现场值守和巡航,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严禁渔船、自用船非法载人,严格执行签证发航制度,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7.消防和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大整治。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配合。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把商场(地下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应急照明、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三合一”、“多合一”单位,坚决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二是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督促企业和机关单位增加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改善消防设施和装备,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四是添置救灾设备,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全面加强森林火警火险的安全管理,杜绝森林火灾。
8.建筑安全大整治。由县建委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配合。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以抓“三落实”(即:落实专项经费、安全技术措施、农民工培训)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着力整顿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招投标工作,严格施工企业承包发包资格和程序,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三宝”“四口”防护的监督和整顿。二是县建委、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
9.地质灾害安全大整治。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认真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含隐患点)实行重点监控,并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依法搞好灾害治理。特别是对已发现的全县285处地质灾害点和新增隐患要进行及时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0.生产企业及电力安全大整治。由县经贸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力危害的认识能力和防范意识。二是提高电力管理人员素质,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凡未取得电工操作资质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管电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电力监察体系,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电力线路进行彻底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四是集中开展企业安全整治。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辖区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11.食品药品安全大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卫生、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整治。督促各乡镇实行集体用餐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对集体用餐的洗消、加工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二是加强药品购销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对药品进货、储存、销售和使用环节进行整治,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市场,危及群众身体健康。三是加强对医疗单位购买使用医疗设备行为的监管,杜绝假冒伪劣的医疗设备进入医疗单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
12.学校、特种设备、旅游、剧毒鼠药等其它安全大整治,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抓好落实。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服务
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中小企业和乡镇为重点对象,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文明执法,更要主动服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
为确保“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08〕62号)文件要求,继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全专管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安全检查组,要按照“属地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带头深入第一线,对所属区域、所属领域和所属行业的安全开展执法检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同时,县安监局组成的八个安全督导组和四个安全综合督查组,切实加大对全县8大片区和安全专管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明查暗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水陆交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学校、生产企业及电力安全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准确掌握各专项安全布局及基本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档立卡、分类管理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有序开展隐患整治情况,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监管人员,实施“一对一”监控和登记造册情况,辖区内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建设施工场地、经营网点、交通运输等领域是否存在非法生产、作业、经营、运输行为等方面内容。及时帮助指导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每月末将明查暗访情况报县“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百日安全督查组仍按原安排实行督查周报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各类事故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确保“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加强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周伟任组长,县政府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县长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局长苟义华、监察局长刘汉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骏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全县总体部署,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必须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紧密结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要将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因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方案不具体、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责任。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矿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对所有违章处罚取消自由裁量权,一律实施上限处罚,安全隐患未限期治理的,对相关领导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因隐患治理不落实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损失、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开展情况,每月底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安排写出专题报告,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县“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