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办法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3: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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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2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办法
为筹措建设用地指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加大科学合理开发土地的力度。
各地要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提高造田造地的补助标准,其中对杭州市委托垦造耕地、承担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7000元/亩调整为12000元/亩。
二、加大鼓励建设用地整理的力度。
允许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在市内有偿调剂使用,有偿调剂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其中,调剂给杭州市区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的,给予3.5万元/亩的补助。凡充分挖掘废弃工矿整治潜力,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杭州市区承担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按杭州市区委托垦造耕地标准给予补助。
凡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相结合的,市财政另行给予1000元/亩的补助。
三、加大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的力度。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对承担杭州市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给予10000元/亩的补助。各区、县(市)也可根据实际,在原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