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的意见

2020年07月06日2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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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4年2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更好的地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心选择常委会会议议题
精心选择好常委会会议议题,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要本着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和确定议题:
1、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一府两院”工作中需要审议的问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5、主任会议认为其他需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议题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后,要提前印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深入开展常委会会议前的调查研究
搞好常委会会议前的调查研究,是提高审议质量的重要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议题,认真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
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涉及到自己分工的调研工作要亲自过问,并带头调研,掌握实情;
2、议题确定后,有关工委要根据议题及时对调研工作作出安排,就相关问题深入开展调研;
3、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有关工委提出有深度、有质量的初审意见,提交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
4、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会前要围绕议题,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为审议有关议题打下基础。

三、认真抓好会中审议
抓好会中审议,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中心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要紧扣议题,积极发言。
1、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直接涉及到自己工作范围的审议议题,应当在会前准备审议发言提纲,并在会议审议时带头发言。
2、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情况,会后进行综合整理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3、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审议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的始得通过。对表决未通过的报告,下次常委会会议再进行审议表决。仍未能通过,将采取质询等监督措施。
4、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分歧较大的报告,暂不进行票决。
5、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形成的常委会审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印发“一府两院”办理落实。

四、建立健全督办机构
督促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要建立健健全以下制度。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督办制度。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输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了解督促。
2、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报告制度。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印发至全体组成人员。对输落实不力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其作专门报告,并由相关工委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汇报制度。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

五、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
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到: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深入调研,不断提高自身参政议政的能力。
3、遵守常委会会议记录,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的,应向秘书长报告并获准。原则上一年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缺席情况,以《常委会会议纪要》形式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