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2020年07月21日1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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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赣价费字(2000ぉ36号
江西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我省律师、公证员、基层律师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报告》(赣司律字(2000ぉ20号ぉ收悉。考虑到司法部为规范统考工作,开发了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及印制、评判等费用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省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合理补偿成本开支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考试报名费每考生每次5元,考务费每科目35元,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