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四川省地震灾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9: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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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地震造成四川省死亡人数已达8533人,汶川县通讯中断、道路中断、电力中断,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巨大损失。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顺利渡过难关,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要立即在全市开展向四川省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捐助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提供资金和衣物援助。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捐助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动广州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群众参加。
捐助时间从2008年5月13日起。
三、组织形式
(一)市民政局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捐赠接收工作,并集中统一将捐助款物直接送到市接收总点――广州火车东站货场内(广园东路1814号,联系电话:88356689、88356598),或就近送到各区(县级市)接收社会捐助站(具体地址、联系电话附后),接收时间为5月13日起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周六、周日不休息;捐款也可直接汇入广州市慈善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越秀支行,银行账户:036301040000267),捐款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10楼,联系电话:83322654,联系人:区慧红、王丽英。凡通过银行汇入捐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汇款单上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捐助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对灾区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捐助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氛围。
(三)市交通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组织运力,确保运送捐助物资的车辆畅通。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社会捐助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赠。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迅速掀起捐助热潮,让灾区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捐助款物以自愿为原则,量力而行,不下指标,不搞摊派。此次捐助以捐款为主,捐助物品主要接收灾区急需的帐篷、毛毯(新)、毛巾被(新)、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捐助物品的包装以纤维袋为主,要捆紧扎实,并在包装袋外注明捐助物品的名称、件数。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收捐赠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
各地各部门开展捐助活动的情况,请于5月20前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抄送市民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