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9:55:22
APP永久免费入口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民政局、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残联发[200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质检局、食品药监局、税务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工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工委: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生部
民政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国6000多万残疾人中,60%以上需要辅助器具。目前,我国辅助器具品种少,水平低,多数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十五"期间,为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517、6万件,免费发放28万件;为贫困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7万余例;建立近200个假肢矫形器装配站,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体系初具规模。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300万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30万件。
--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7万例、功能补偿型矫形器1万例。
--进一步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提高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支持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对贫困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扶助。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统一规划,完善辅助器具开发、生产、供应相关政策,促进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的发展。
--地方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分解任务、制定本地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考核验收。
2、建立和完善服务网络
--健全和完善国家级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开展辅助器具产品展示、信息发布、研制开发人员培训、评估适配、知识普及等多种服务,并对全国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完善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功能,增加检验设备,完善检验手段,扩大检验范围,使其具备全面开展对各类辅助器具进行质量检验的能力;开通全国辅具公众服务网,加大辅助器具知识宣传和信息资讯服务力度。
--完善省级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功能,开展假肢矫形器装配、辅助器具供应、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和产品展示等服务,并指导本地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
--完善已建的200个普及型假肢装配站的功能,全面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发挥所辖地区的技术资源中心作用;未建普及型假肢装配站的地(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或综合服务设施,要设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需求开展服务。
--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要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产品展示、信息咨询、配送等服务,并向社区和有条件的乡镇延伸。
3、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对假肢矫形器制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做好假肢矫形器制作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工作,促进、规范行业发展。
--根据各级供应服务机构的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规划,编写培训教材,系统开展辅助器具功能评估、使用训练等中短期培训。
--国家选择1-2所高等院校开设辅助器具专业,培养辅助器具设计、适配等高等专业人才。
4、扶持辅助器具开发、生产
定向扶持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残疾人急需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和科技含量高的辅助器具。
5、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予以补贴
--广泛动员社会,多方筹集资金,继续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给予资助。
--实施重点工程,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和功能补偿型矫形器,为贫困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
--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制定贫困残疾人接受辅助器具服务的扶助政策。
6、加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
--制定辅助器具产品标准,逐步完善辅助器具标准体系,推进辅助器具标准化生产,规范产品生产和经营;加强辅助器具标准的宣传推广,提高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
--加强对辅助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检验,提高辅助器具产品质量。
四、经费
1、中央经费:用于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基层服务机构辅助器具样品配发、普及型假肢装配站设备更新和增配、人员培训、贫困残疾人救助。
2、地方经费:用于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矫形器和购买辅助器具的补助,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和普及型假肢装配站的日常经费补贴。
五、检查统计
1、检查
2008年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