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23: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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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化学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化督发(1997)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总公司)、部直属化工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化学工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和操作控制自动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改善化工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起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化工生产过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管理和操作失控,极易发生重大事故,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灾害。为了保护企业、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化工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文),决定在化工企业实施重大化学危险源控制管理。为此,我部拟定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以下简称“编写提纲”),现予颁发(见附件一),同时颁布“重大化学危险源名单(品名及储量)(第一批)”(见附件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生产、使用、储存GB12268一90《危险货物品名表》和GB13690一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中所列化学物品的企业,都要依照部颁“编写提纲”的要求,根据本厂实际,编制本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以企业正式文件发布实施。已经编制过“预案”的企业,要进行修改补充,达到“编写提纲”的要求。 
 
二、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分级管理。 
 
(一)各化工企业制订的“预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总公司)统一备案管理。 
 
(二)与“重大化学危险源名单”相符的化学危险源所在企业的“预案”,在报地方化工厅(局、总公司)的同时,抄报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由部重点备案管理。 
 
(三)化工部直属企业的“预案”报部技术监督司,同时抄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总公司)。 
 
各企业上报的“预案”,一律以正式文件报送。 
 
三、各有关化工企业必须在199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厂“预案”的编制任务。在编制“预案”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内容,但不能删减。企业“预案”的各项内容及工作必须落实到人。 
 
四、各地化工厅(局、总公司)要加强领导,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化工企业,督促企业按期完成“预案”的编制任务,并经常检查企业按“预案”组织的演练情况,帮助企业不断完善“预案”的各项工作。 
 
附件: 
 
1、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 
 
2、重大化学危险源名单(品名及储量)(第一批) 
 
附件一: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 
 
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各单位实际。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订企业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称“预案”)。为便于各企业编制“预案”,化工部组织拟定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供企业参考。 
 
二、基本内容、 
 
“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厂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装置的生产能力及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品名及正常储量;厂内职工三班的分布人数;厂区占地面积、周边纵向、横向距离;距厂围墙外500米、1000米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工矿企事业单位及人数);气象状况。 
 
2. 化学危险目标的数量及分布图。 
 
3.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4.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5.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 
 
6.预防事故的措施。 
 
7.事故处置。 
 
8.工程抢险抢修。 
 
9.观场医疗救护。 
 
10.紧急安全疏散。 
 
11.社会支援等。 
 
三、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1.指挥机构 
 
企业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有关副厂长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卫生、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部门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可设在生产调度室。在编制“预案”时应明确若厂长和副厂长不在企业时,由安全部门或其他部门负责人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安全科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保卫科长: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生产科长(或调度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凋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设备(机动)科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卫生科长(包括气防站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总务科长: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供销科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环保科长: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1.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本单位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可能引起事故的后果,确定应急救援的危险目标,可按危险性的大小依次排为1号目标、2号目标、3号目标……等。 
 
2. 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对每个已确定的危险目标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及范围。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如误操作、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泄漏等。 
 
五、救援队伍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应建立各种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队等,救援队伍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企业各类重大化学事故的处置任务。企业的职工医院应承担中毒伤员的现场和院内抢救治疗任务。 
 
六、装备和信号规定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 
 
1.企业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2. 信号规定。对各种通讯工具、警报及事故信号,平时必须做出明确规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七、制订预防事故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同时还应制订,一旦发生大量有害物料泄漏、着火等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程度的措施。 
 
八、事故处置 
 
制订重大化学事故的处置方案和处理程序。 
 
1.处置方案。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如大量毒气泄漏、多人中毒、燃烧、爆炸、停水、停电等,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求援行动方案等。 
 
2. 处理程序。指挥部应制订事故处理程序图,一旦发生重大化学事故时,第一步先做什么,第二步应做什么,第三步再做什么,都有明确规定。做到临危不惧,正确指挥。 
 
重大事故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的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紧急安全疏散 
 
在发生重大化学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企业在最高建筑物上应设立“风向标”。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不同事故、做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十、工程抢险抢修 
 
有效的工程抢险抢修是控制事故、消灭事故的关键。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堵漏排险,消灭事故。 
 
十一、现场医疗救护 
 
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 
 
1.车间应建立抢救小组,每个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 
 
2.对发生中毒的病人,应在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才能根据中毒和受伤程度转送各类医院。 
 
3. 在医院和厂内卫生所抢救室应有抢救程序图,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每一步抢救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十二、社会支援 
 
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化学事故,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十三、训练和演习 
 
要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地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有关规定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进行处理,必须制订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全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附件二: 
 
 
重大化学危险源名单(品名及储量)(第一批) 
 
一、液氨:单台储罐储量在20吨及以上;或总储量在100吨及以上。 
 
二、液氯:单台储灌储量在10吨及以上;或总储量在50吨及以上。 
 
三、液态硫化氢:单台储灌储量在5.0吨及以上。 
 
四、液态光气:单台储灌(或系统)储量在1.0吨及以上。 
 
五、砷化氢:单台储罐储量在1.0吨及以上。 
 
六、液态二氧化硫:单台储罐储量在2.0吨及以上。 
 
七、原油:单台储罐储量在1000吨及以上。 
 
八、石油化工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单台储罐储量在100吨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