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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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浙安委办[2006]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去年12月份以来,全省火灾事故急剧增多,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高发,形势十分严峻。12月14日,义乌市江东街道金星村一出租民房内泡沫塑料小作坊因过胶工序中产生静电引燃二甲苯蒸汽后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12月23日,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樊江村的禾盛塑料场烘房起火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600平方米,造成6人死亡。这些火灾事故已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常务副省长章猛进,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王辉忠,副省长金德水等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扭转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高发的势头,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对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进入冬季后,风干物燥,生产繁忙,物资存贮高度集中,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大量增多,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又适逢传统的新春佳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社会影响大,人员伤亡大,影响社会的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消防工作,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扭转当前火灾事故高发的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一是要迅速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定措施、抓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成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企业、出租房、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对查出的隐患特别是'三合一'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停产、直至关闭。对于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严格督促单位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时又难以改正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特别是对于存在'三合一'现象的,该关停的要关停,该处罚的要处罚,决不能手软。三是监管责任制要落实到人,并依法承担监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人,并依法承担监管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成绩实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或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要切实抓好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车站、码头,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加强人员的值班,必要时,各地还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场所进行夜查,确保重点时间的消防安全。五是要切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财力上、政策上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扶持力度,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努力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广大农村、乡镇消防工作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典型火灾案例、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技能。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学校、工厂企业等社会基层组织的作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教育一家,带动一片,努力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水平。 
 
 
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