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4: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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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8]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工交办、省文物局制订的《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工业遗产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现状,切实推进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文物保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我省现存工业遗产,虽然只有近百年或几十年的历史,但作为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遗存,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历史、社会、科技和审美启智价值。近年来,从全国范围看,工业遗产保护逐步兴起,2006年4月,国家文物局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发表了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无锡建议》。2006年5月,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要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开展工业遗产的调查、评估、认定、保护和利用等各项工作。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已积极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如北京798工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广东粤中造船厂等见证中国工业发展进程的工业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目前,我省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中,除位于延安市延长县的中国大陆第一口油井外,无其他近现代工业遗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在此过程中,我省部分传统工业逐渐衰退,一些企业停产关闭,许多有价值的工业遗产面临拆毁,大量珍贵的档案不断流失。如何有效组织力量,开展全省工业遗产普查,摸清家底,掌握情况,做好登记、认定工作,是目前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主要对象
我省工业遗产从清末到当代都有遗存,包括建筑物、工厂车间、矿山和机械,相关的加工冶炼场地、仓库、店铺、能源生产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地,相关的工艺流程、数据记录、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企业档案等。主要包括三个时期的遗产内容:一是近代,主要是清末和民国早期形成的工业遗产,如延长油矿第一口油井等。二是二十世纪30―40年代形成的工业遗产,如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从沿海内迁的纺织厂,我党在延安革命根据地建立和经营的工厂等。三是建国后,特别是“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形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工业设施和建筑等。
三、目标、原则和重点工作
基本目标。用两年时间,即2008年至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遗产普查工作体系和相关制度,建立较为详细的工业遗产信息档案。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明确职责、社会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统筹、协调和普查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遗产普查工作,要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参与相结合,政府决策系统与社会咨询系统相结合,政府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促进我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重点工作。一是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普查范围、对象、方法及进度。二是开展全面普查,通过普查、认定、分类,建立遗产清单,以照片、录像、图纸和文字等形式,系统发掘整理遗产地的景观和档案,收集包括口述历史和当事人记忆在内的信息,建立工业遗产数据库,摸清我省工业遗产资源分布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三是积极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教育计划,通过专业教育、学生教育、公众普及和博物馆展示等方式,扩大对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宣传在社会公众中普及这方面的知识。
四、实施计划
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0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第一阶段(2008年5―9月),普查工作准备阶段。抓好试点、考察调研;召开全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会议;编制《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建普查队伍,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12月),全面普查阶段。对全省工业遗产进行逐点普查、确认、登记、建档,基本建立全省工业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确定一批亟须抢救的项目清单。
五、加强领导,确保工业遗产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我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由省工交办和省文物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防科工委、省信息产业厅、省煤炭工业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的普查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工业遗产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人多、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省、市两级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