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2、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4、基本药物报销: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二级医院报销,基本药物按42%报销;三级医院报销,基本药物按55%报销。
5、门诊慢性病报销:甲类门诊慢性病没有封顶线,报销比例为60%;乙类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5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