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应获经济补偿

2020年07月10日06: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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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如果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44、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即不续签,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则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