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我国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与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条款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物权法》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农村自建房有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标准。
根据住建部印发的文件《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规定,农村住房建设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采用两种布局方式:一种是垂直分户(2-3层),适用于从事农业生产或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另一种是水平分户(4-5层),适用于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住房层高以2.6米到3米之间为宜,最高不能超过3.3米。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关于宅基地的法律法规 哪些行为属宅基地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
宅基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2)农村村民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3)农村村民建住宅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行为;
(4)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行为;
(5)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
(6)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行为;
(7)农村村民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行为;
(8)农村村民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