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2021年08月02日1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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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解除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解除条件。
【辟谣】
问:合同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吗?
答:一样。一般情况下,合同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因为合同通常属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也是一种协议,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和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提醒】
问: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