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拘留一般不停止执行,但下列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或复议机关可以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同意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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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要自作出处罚决定60日内申请,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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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要自作出处罚决定60日内申请,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