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2020年07月21日13: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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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11]132号
高标准农田是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无污染,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其建设技术规范如下。

一、田面平整规范。平原区以道路和较大沟渠为骨架,合理调整田型,实现田块规范、田面平整、田埂牢固、沟端路直,基本实现条田化,便于大中型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丘陵区、山区建设水平梯田(地),梯田台位清晰,地块规范,田(地)埂牢固,旱地地面坡度5°以内,台面宽度按照自然台位确定,便于中小型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

二、排灌渠系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布局合理,断面设计科学,配套设施齐全;排水沟底距离田泥面80-100厘米,可有效调节控制土壤水分,消除串灌串排,达到排“三水”(土壤渍水、地下或岩层水、地表水)、除“四害”(冷、烂、毒、串),能排能灌、能水能旱。旱地坡面水系健全,“三沟”、“三池”配套,形成截、引、蓄、排水系网络,非充分灌溉的耕地平均每亩有效蓄水调节能力60立方米以上,实现土不下山、水不乱流;排水沟、沿山沟标准达到拦蓄一次降雨70-100毫米的排水能力。节水灌溉保证率平原地区不低于80%,丘陵地区不低于70%,山区不低于60%。

三、田间道路通畅。田间道路合理布设,有序配套,方便使用,与乡、村道路连接成网。机耕道路宜宽3-4米,高出田面0.3-0.5米;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通道,便于耕种和农产品运输;供生产、生活通行的道路宜硬化。平原区耕作路宜宽1-2米,高出田面0.2-0.4米,硬化率80%以上;丘陵区耕作路宜宽0.6-2米,高出田面0.2-0.4米,硬化率70%以上;山区耕作路宜宽0.6-1.5米,高出田面0.2-0.4米,硬化率70%以上。

四、耕地质量较高。水田土体厚度80厘米以内无障碍因子,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每公斤20克以上,耕层质地壤土或粘壤土;旱地土体厚度6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20厘米以上,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每公斤15克以上,耕层质地壤土或粘壤土。耕地年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达到800公斤/亩以上。